星期三, 3月 15, 2006

我來囉

一、生存在人跡罕至或人類無法到達的地方。如高空、冰原、毒沼、深海海溝、火山口附近、土壤深層......等等極端環境的生物。
二、該種生物本身就只存在於特定的小區域,形成該區域的特有物種,因此無法在其他區域發現,如此一來被發現的機率,相對的便較其他普遍分布、廣泛分布的物種來得低。這種現象常發生於一些孤島、群島上的生物。
三、該種生物與人類的關聯度不大,或是與人們的生活圈無太大交集,而顯得無研究的意義。其實許多未被定義的物種即屬於此類,因為本身並無太大的研究價值,而相對的顯得不太"顯眼",因此牠們究竟是不是已定義物種就變得不重要,這種現象尤其多見於一些小型的無脊椎動物。
四、其他本身個體渺小不易被察覺的生物。例如一些細菌類、藻類、真菌類、線蟲類、小型節肢動物類......等等,本身個體微小而不易被察覺或重視,也是造成他們現今仍為"無名氏"物種的重大因素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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